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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伤情鉴定”和“伤残鉴定”实务分析在京师成功举行
  •   杨玉环容貌复原图2019年6月20日下午,“伤情鉴定”和“伤残鉴定”实务分析在京师律师大厦三层多功能厅成功举行。本次由京师律师事务所跨界合作部和弘德网联合举办,特邀请北京华夏司法鉴定中心胡志强老师担任主讲嘉宾。

      会前,弘德网的工作人员对弘德网的基本情况做了简要介绍。弘德网成立于2015年,是国内首创的司法鉴定互联网+服务预约平台,通过整合国内的司法鉴定检验机构和优质专家资源,围绕司法鉴定,着眼于司法工作的需求,提供相关的司法鉴定服务。

      随后,胡志强老师围绕“伤情、伤残鉴定的历史渊源”“伤残标准分析”“有专门知识的人”四大板块,结合相关司法鉴定的具体案例,向大家详细了司法鉴定从过去到现在的发展历程以及法律与实践中的具体应用。

      胡志强老师首先从历史沿革出发,介绍了从1979年到2013年法律条文的伤情划分标准的演变发展,指出中国是世界上唯一存在伤情鉴定的国家,同时在侦察机关的鉴定和社会鉴定机构并存的情况下,目前伤情鉴定仍然存在很多难以解决的问题,比如针对不同的犯罪形态,缺乏对损伤形成机制、案件性质的综合性分析等问题。紧接着,胡志强老师引入最近发生的一个具体案例,向大家进行了更加细致生动的,使大家在案例中增强对具体情况的感受与理解。

      随后,胡志强老师从“有专门知识的人”出现的背景、定义以及其与鉴定人的联系区别三方面,系统阐述了“有专门知识的人”在司法鉴定中扮演的重要角色和意义。他根据刑诉法126条和144条,讲到在某些案件中遇到需要解决的专门性问题时,应当聘请或有专门知识的人参与鉴定。鉴定意见的学分类不是书证,而是言词,法庭质证应当成为常态。按照这样的体系发展,未来也会减少甚至避免冤假错案的多生多发。

      胡志强老师总结发言中说道,审判活动不是仅由法律人就可以完成的,法庭应当果断地将应当由科学支配的领域让位于科学工作者来承担。有专门知识的人应当是律师们天然的朋友和诉讼活动的帮手,配合律师等司法工作者更好的完成案情的透析与解构。

      最后的提问环节,在坐律师就受理的涉及伤情伤残案件进行了咨询,胡老师从自己亲身参与过的案例中选取了近十个案例与大家进行了分享与,并针对大提出的问题和疑惑进行了有效的解答,使大家在不同的案例中体会“伤残、伤情鉴定”在具体案情中的实际应用。返回搜狐,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