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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精神病患者将享免费家庭康复
  •   进入稳定期的精神病人,将免费享受量体裁衣式的家庭康复训练计划,接受乘车、购物、文艺演出、手工制作等方面的康复训练。

      2013年7月10日,市卫生局和市残联联合召开“市精神残疾人居家与社区康复试点工作启动会”,本月起,西城、海淀、朝阳、、昌平五个区的首批1500名稳定期重度精神残疾人将可享受此服务,其家属也将接受发病判断、康复指导等培训。试点后,全市将全面启动此项工作。

      市残联康复部副主任王彤介绍,为促进我市精神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保障稳定期精神残疾人有效接受康复,融入社区生活,市残联、谭维维整容市卫生局决定在今年下半年开展精神残疾人居家与社区康复试点工作。

      此次将选择5个区进行试点,包括西城区、朝阳区、海淀区、区、昌平区,首批选择1500名稳定期重度精神残疾人作为服务对象。

      届时,专业精神康复人员将入户开展“一对一”的居家康复指导和社区康复活动,以增强精神残疾人生活、学习和工作的能力,指导内容有乘车、购物、洗衣、清理房间,以及郊游、文艺演出、手工制作、职业劳动等多种康复训练。

      此外,街道将对精神残疾人家属或亲友集中开展康复知识培训,提高康复护理服务技能。“精神病患者家属的精神状态直接影响着精神病患者”,市卫生局副局长郭积勇表示,街道将通过定期举办康复知识培训班,教精神病人家属辨别患者发病征兆,如何在家中对患者进行康复指导、如何调节自己情绪等。

      因首批试点服务对象数量有限,且民间需求急切,市残联对有意接受此服务的精神残疾人设置了“门槛要求”。

      王彤介绍,接受居家康复服务的精神残疾人由该区残联会同区卫生局共同组织评估筛选,筛选出的服务对象应具备以下条件:

      持有《中华人民国残疾人证》(第二代)的精神残疾人;精神状况稳定,身体健康,没有传染病或重大疾病,适宜接受社区康复服务;有照顾能力,能够与人相处,通过评估愿意接受及参与康复训练;监护人或近亲属同意接受康复指导并配合专业人员的康复服务工作。

      即日起,满足上述条件的精神残疾人或家属可向五区县街道残联提出报名申请,经筛选可享服务的精神残疾人将接受专业的康复评估,并享受量体裁衣式的家庭康复训练计划。此服务为“买单”项目,平均每名精神残疾人的康复费用在1500元左右,将拨付给提供此服务的卫生技术人员。

      按照此次试点方案,提供社区康复服务的人员包括社区精神康复专业人员、精神病防治机构人员和街道残联,各自发挥自身力量提供不同内容的康复服务。

      试点方案中对康复内容作出了明确要求,社区精神康复专业人员须入户为精神残疾人及其亲属提供2个月6次的居家康复指导,自第三个月至项目结束,每两周参与一次精神残疾人的社区康复活动,了解精神残疾人的康复情况;精神病防治机构医务人员每月入户一次,了解精神残疾人的基本情况,督导居家与社区康复服务计划执行情况;街道残联自项目启动的第三个月开始,依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温馨家园和社区康复站,组织参加试点服务的精神残疾人每月至少开展两次康复活动。

      为对有效性进行试点评估以便于日后推广,市精神残疾康复技术指导中心将成立精神残疾居家与社区康复技术指导组,制定居家康复技术实施方案,细化居家康复服务内容,编制居家康复服务工作档案和评估标准。

      市卫生局副局长郭积勇表示,试点经验将推广到全市,到2015年,本市将建成预防-医疗-康复的精神疾病患者的救治体系,就具体分工而言,精神专科医院负责精神障碍患者急性发作期的治疗和疑难重症的治疗,区县医院提供精神障碍患者的门诊、住院、心理康复治疗,并按关转诊标准,将符合转诊条件的患者转至专科医院或社区康复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