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联系我们
  • 地址:湖北武汉三环科技园
  • 电话:159116031100
  • 传真:027-68834628
  • 邮箱:mmheng@foxmail.com
  • 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健康家园
  • 上海励举报非法行医者
  •   日前,上海市卫生健康委、财政局联合发布《上海市非法行医举报励办法(试行)》,鼓励社会积极举报非法行医行为。

      《办法》明确,经核实并查处的以下行为属于励范围:单位或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中医诊所备案证》或《医师资格证书》,擅自开展一般医疗执业活动的行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静脉输液的行为;擅自开展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或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行为;擅自开展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非医学需要的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行为;擅自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行为;擅自开展医疗美容的行为;开展类技术临床应用的行为;其他涉及非法行医行为经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认定需要予以励的情形。

      励标准根据举报人提供的线索与事实相符合的程度、社会危害性及对非法行医行为罚没款金额来确定,分别对举报人给予500元~5000元的一次性励。《办男人冬泳法》,市、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对举报人进行励的资金,按照处理机构行政隶属关系各自编入部门预算,市、区财政部门分别按核拨。励资金单独核算、专款专用,并接受审计、监察等部门监督。(特约记者潘明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