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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莒县医疗器械产业园A-1、A-5、 A-8、A-9车间建设工程EPC项目招标公告
  •   车间建设工程项目已在发展和委员会以《建设项目备案证明》方式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日照新鸿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2.1项目概况:先期建设A-1#车间1栋、A-5#车间1栋、A-8#车间1栋、A-9#车间1栋,规划建筑面积约为38414.55平方米。

      2.3招标范围:莒县医疗器械产业园A-1#、A-5#、A-8#、A-9#车间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设计、建安工程施工等。负责在整个过程中履行工程总承包管理及实施的责任义务,须确保施工图设计及最终工程交付符合国家及当地的有关和规范,且不低于约定的本工程建设标准。设计内容包含规划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图、办理工程审图合格证等手续。

      2.5计划总工期:140日历天,设计阶段工期安排:中标通知书发出后20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文件报审并审查完成。

      2.6计划投资总额:本项目招标估算总控制价约6045.25万元(其中设计招标估算控制价50.00万元;施工估算招标控制价为5995.25万元)。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和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2投标人拟派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投标人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执业资格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或设计单位,联合体个数不得超过两个。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则须同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和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并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指定联合体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协议书内容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3.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1地点: 投标人登录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莒县分中心,凭企业数字证书(CA)身份认证密匙下载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唯一途径。

      4.2方式: 投标人首次登录信息库认证程序,信息库认证:首次投标的投标单位需登录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莒县分中心(),按照通知公告栏里“投标人信息库入库通知”与“关于日照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理CA证书的通知”下载资料。点击网站左侧“投标人登录系统”,注册投标人身份,上传企业相关信息及有关证件的扫描件,携带相关资料到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各区县分中心进行现场核验(具体详见投标人信息入库通知),已入库认证通过的单位无需进行此操作。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日照建设信息网、莒县建设工程交易网、莒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金莎与林俊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