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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伤残鉴定一般什么时候做
  •   根据2004年4月30日令第70号发布,2004年5月1日起施行的《交通事故处理程序》第四十条第二款:

      当事人因交通事故的,在治疗终结后,应当由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故此伤残鉴定应待治疗终结,通常是出院后三个月,但若伤情已稳定可以提前根据医疗机构的向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

      1.对于损伤可能导致并发症和后遗症的,如涉及中枢或周围神经系统损害、视听功能障碍、关节功能障碍、毁容、可能出现并发症影响鉴定结论的,在并发症和后遗症没有确定之前,委托伤残鉴定的时间不宜过早,否则,伤残鉴定的等级低于实际的等级,对伤者不利。

      2.对于损伤不可能导致并发症和后遗症的,有些人认为委托伤残鉴定的时间应在治疗终结即出院后马上进行e69da5e6ba90e795e6534,因为有些疾病随着时间推移,会导致伤残级别降低,甚至达不到伤残级别了,这是不对的,评残主要看的是你恢复的情况还有医治医院的病历等材料,与恢复时间无关。

      3.对需要做第二次手术的伤者,第二次手术结束也就是体内没有钢板或者钢针才算是治疗完全结束,应该在第二次手术结束之后进行评残,否则没有评残资格。

      专业律师咨询在线法妞问答律师在线咨询向TA提问展开全部已赞过已踩过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评论收起爱穿拖鞋a

      展开全部伤残鉴定是在治疗终结后可以做,这个以医疗机构出具的相关证明为依据。一般是最少成伤之日起3个月可以做。但是对于植入钢板的

      ,看这个钢板是否要取出。如果是版必要要取出的,则需等取出后3个月后做伤残鉴定;如果不打算取出钢板,则按叙述的时间来计算。一般伤残鉴定分为当事人自己委托鉴定和法院指定鉴定两种。如果对方自行委托伤残鉴定,您有理由其不不合理,则可申请重新鉴定。至于鉴定费用

      根据事故责任划权分的本回答被网友采纳已赞过已踩过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评论收起爱健健康康1122nichkhun ki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