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联系我们
  • 地址:湖北武汉三环科技园
  • 电话:159116031100
  • 传真:027-68834628
  • 邮箱:mmheng@foxmail.com
  • 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伤残康复治疗
  • 交通事故中人体伤残鉴定总则
  •   我的换夫经历人体损伤是指因素作用于机体,致使器官、组织的形态、结构和功能。因素一般可分为物、化学性和生物性因素三类。物因素主要包括各种机械性、高温、低温、电流、放射线等;化学性因素主要包括各种酸、碱等有机、无机化合物等;生物性因素主要包括动物、某些有毒的植物、细菌等微生物等。致伤的因素种类、作用方式和强度不同,损伤的表现也多种多样,各不相同。交通事故致使人体损伤多为机械性引起。

      残废是指永久性劳动能力。残废常是严重伤、病、先天性畸形或大手术后的不良后果,具有永久性和不可逆性。残废状态下,生理和心理功能受到严重障碍,不但严重影响个人生活,而且社会生活和工作会受到严重障碍。

      因为残废是一种永久性和不可逆性的身体状态,因而,在人体损伤后只有经过相应的治疗,并且医疗终结后机体功能障碍仍然固定不变才能评定为残废。如果被鉴定人不接受指定的治疗,就不应评定为残废。

       文章来源于850游戏博贝棋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