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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受伤后多久可以申请评伤残 流程是什么
  •   提问:受伤后多久就应该申请评伤残?怎样的流程?大约需要多长时间?我3月30号受伤6月29号出院,在公司工作四个月交了三个月的社保和意外险。

      单民强律师:你好,关于工伤方面的伤残,首先应当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部门申请认定工伤,工伤认定后再申请伤残评定,具体的流程问题你可以向社保部门咨询。

      闫卓云律师:工伤应当先向劳动局申请认定工伤后再申请劳动能力等级评定。具体可咨询社会保险所在地的劳动部门。意外险可能是单位投保的商业保险,可按保险条款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

      徐学春律师:定残的前提是劳动部门已书面认定工伤,如未认定的,可及时由单位或自行申报认定。认定后,可以到劳鉴委定残,再根据残级等享有工伤待遇,不给的,可以仲裁。

      2、1995年以前的“旧工伤”,因用人单位改制、人员分流或工伤职工要求提前退休申请劳动能力评定的,应持原工伤事故认定档案材料,或由现用人单位出示工伤人员评定委托书,市劳鉴办才能给予受理

      1、符合医疗终结标准和医疗终结期限的,一般在评定材料交齐后60日内由市劳鉴办安排评定。特殊情况可再延长30日作出评定结论。

      2、因骨折、关节损伤、神经损伤等医疗终结期限未满、康复尙需时日或烧伤毁容等特殊情况,需等医疗终结期满或康复期满的,另行告知评定时间,请工伤职工等待通知,

      1、实行当面评定制度,由市劳鉴办通知被评定人到指定地点、接受评定组专家的临床诊察和评定,被评定人必须随带X光片、CT片、各种检查报告单等备查。

      3、市劳鉴办认为必要时,可在专家评定后的7日内组织核查或社会调查,到被评定人单位、居住地或医院进行调查、核实情况。

      2、依据国家标准(GB/T161801996)《职工工伤与职业病程度评定》,评定结果分10个等级,其残14级为完全劳动能力,伤残56级为大部分劳动能力,伤残710级为部分劳动能力。

      1、申请评定的单位和个人对市劳动能力评定结论持有的,可在收到评定书后15日内,向省劳鉴委提出重新评定。省劳鉴委的评定结果为最终结论。

      自劳动能力评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职工本人或者其直系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评定。

      3、办理残疾证由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残疾人联合会负责办理,有关事项请向民政局、残疾人联合会咨询。

      4、工伤指定医院有:厦门第一医院、第二医院(含海沧医院)、中山医院、一七四医院、市中医医院、开元区医院、思明区医院、湖里区医院、集美区医院、杏林区医院、同安区医院、同安中医院、海军闽海医院、仙岳医院(科疾病)、厦门眼科中心(眼科)、市疾病控制中心(职业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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