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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窦店田家园小区私涨物业费被指违约
  •   小区三区业主王先生说,田家园小区属于商品住宅。他2003年入住,收房时在与物业签订的《物业管理公约》上,写明了物业管理费的收费标准为每平方米每月0.5元。但从去年6月开始,物业擅自将物业费涨到每平方米每月0.9元。王先生说,小区目前还未成立业委会,物业调高价格前,未预先告知业主并与业主协商。

      对于业主的质疑,田家园小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经理孙杰说,从去年1月开始,相关部门公司必须为员工上保险,加之小区绿化等一系列服务成本的增加,加大了公司总体运营成本。所以在去年6月运行成本评估中,公司决定将物业费增至每平方米每月0.9元。她称,田家园小区可供2000户人居住,但目前入住的只有800多户,调价时他们曾给业主贴出通知并打电话告知,但因大部分业主没入住或经常不回小区,且有的业主电话已停机,他们无法及时与业主取得联系。

      市发改委收费管理处的一名工作人员昨天表示,他们已收到了几个居民对此事的反映。该工作人员说,从2006年1月1日起,市普通住宅小区开始实施《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试行)》和《市经济适用住房小区物业服务收费指导价收费标准》。新物业收费办法,没有成立业委会的经适房实施指导价,为每建筑平方米每月0.55元,不得上浮,下浮不限。除此之外,其他普通住宅和高档小区等物业服务收费均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虽然实行市场调节价,但如有价格变动,业主与物业要重新签订合同,经过协商后才能调价。上述田家园小区的情况,因有合约在先,物业未与业主协商私自涨价属单方违约行为。